每天路过她家门口时,会想她。同学、朋友们讨论漂亮的女孩子时,会想她。有人跟他表白时,会想她。青春期的每一场春梦,也是她。他是宇宙中随处可见的尘埃,偷偷觊觎着一颗格外闪亮的星星。暗恋是一种礼貌。杜若说,他是她唯一的朋友。那他就要当好她唯一的朋友。他不能说,也不敢说,他怕他连她唯一的朋友身份都没了。这是,她留给他,唯一的一点念想。
话音一落,屋内惊叹声不断。
“我去!”
“大佬!”
“学神!”
“啊啊啊啊啊!妹妹!”
“牛b!”
五个人的脸上,同款震惊表情。
徐京墨浅浅勾了下唇,突然有一种与有荣焉的自豪感。
他好心的没继续开口打击他们。
18岁的他们,是万中挑一的名牌大学高材生。
可17岁的杜若,是数千万人中挑一的高智商天才。
她并非麻省理工的普通在校大学生。
她是麻省理工数学、物理双硕士学位,物理学的在读博士生。
她的导师,是曾经诺贝尔物理学奖的获得者。
而她,是那人的亲传弟子之一。
7岁时,参加香港大学为天才儿童特设的少年班;9岁时,考上加州理工学院;12岁时,转到麻省理工攻读硕士学位;16岁时,继续攻读博士学位。
用测试数据来判断的结果就是,杜若的智商高达170,是可以被奉若神明的孩子。
家世显赫、长得跟天仙似的漂亮、异于常人的聪明,她就像是上天格外偏爱的宠儿。
徐京墨第一次见到她,就知道她跟别人不一样。
他打小就喜欢恶作剧,用他妈的话说,他生下来像是来讨债的,养他好比养了十条哈士奇,每天都在拆家。
从他会走路开始,便开始了混世魔王的一生。
往价值上亿的古董花瓶里撒尿;
往老爹的美式咖啡里倒酱油;
用老妈的口红在几十万的真皮沙发上作画;
倒食用油帮阿姨拖地;
和面在家里玩‘面泥巴’;
在浴缸里泡‘水精灵’,导致整条街的下水道都堵塞;
……
招猫逗狗上树爬墙都是他的日常操作,家里就没有能逃过他毒手的东西。
而他老爹又倡导熊孩子就是欠揍,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原则,硬生生把他揍得一身反骨。
小时候是单纯不懂事,长大了就是纯纯故意的逆反,打他的棍子折了一根又一根,只要打不死他,闯祸就一天都不落下。
后来他开始上幼儿园,上学第一天,老师刚把爱哭的小朋友们哄好,他便故意说‘你们爸爸妈妈不要你们喽~’,把幼儿园老师气够呛,又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徐家的,对他敢怒不敢言,导致他一直无法无天。
他在幼儿园自立山头,收了一帮人当小弟,颇有一种电影里‘古惑仔’的架势,他爸妈一直担心他从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
可以说,他在5岁之前,从来就没遇到过能让他心服口服的人,大人们不过是仗着他反抗不了,同龄人又都是他的手下败将。
杜若是第一个,让他好奇,让他生气,让他佩服,他又死活都赢不了的人。
家里有个爱哭的徐黛月,导致他特别讨厌女孩子。
徐黛月特别爱哭,见到虫子会哭,被凶会哭,被吓会哭,哭起来没完没了,特别烦人,他认为所有的女孩子都一样。
当他爸因为工作原因换了一座城市时,他本就因搬家不开心。
被告知要带他去朋友家拜访,让他给对方家里的小姑娘准备一份礼物时,他就更是心不甘情不愿。
故意买了只龙猫,就想吓吓她,让她害怕到不敢来惹他。
没想到,小姑娘面不改色,甚至还挑衅他。
他跟她斗智斗勇了好久,一次都没赢过,简直要气死他了。
既生瑜何生亮,他真的要被气吐血了。
男子汉大丈夫,能屈能伸,打不过就要加入!
他跟她说,休战,做朋友吧。
他想跟她和好,深入了解了解她,怎么这个人的大脑构造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样呢。
没想到她还嫌弃他!
他在哪儿不是备受追捧的孩子王啊,竟然还有人嫌弃他!
他不信这个邪,杜若越嫌弃他,他越要跟她做朋友,费了九牛二虎之力,就差把她当祖宗供起来了,可算得到了她的认可。
不过,也是越接触了解杜若,越觉得其他人都是如此平凡又无趣。
没有任何人能比杜若更有意思,她每一天都能给他惊艳,让他看见她就觉得高兴。
后来杜若去参加少年班,他不能每天都见到她,他会不开心,他会想她。
那种难过是比从北方换到不适应的南方城市居住更不开心,那种思念是比见不到爷爷还要更想念一个人。
他也想跟她一起去少年班,但是他不够格,少年班不要他,因为他不是天才。
他那个时候还不知道,天才是天生的,不是后天努力就能实现的。
他只知道他想见杜若。
他开始努力学习,杜若学过的东西,他都跟着学,学魔方、学数学、学物理…
他变成了年级第一,他被老师夸聪明绝顶,他比同龄人都要厉害得不止一点半点。
可无论他怎么努力,他都追不上杜若的脚步。
直到有一天,杜若跟他说,她考上大学了,要出国去读书。
他才清楚地意识到,他们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。
杜若注定是他可望不可及的存在。
他还是个小学生,她已经变成了大学生,她甚至比他还小了一岁。
杜若出国了。
他见她的次数开始轮年计算,从一年几次变成一年一次,又变成几年一次。
他眼睁睁地看着她越来越忙,越走越高,越来越让人追赶不上。
而他,像个正常人、普通人一样,按部就班的上小学、上初中、上高中,拥有普通的同学和普通的朋友。
他跟杜若之间,有着一条无形的鸿沟。
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对她起了异样的心思,他只知道自从杜若离开以后,在他的世界里,其他人都不过尔尔。
千千万万个普普通通的人,抵不过一个杜若的存在。
他身边向来簇拥者无数,叫他哥,叫他老大,唯他马首是瞻。
可他只想那个人回来,喊他徐京墨,一副嫌弃又傲娇的模样,时不时跟他拌几句嘴,警告他不要想着造反,生气的时候还会捶他几下。
每天路过她家门口时,会想她。
同学、朋友们讨论漂亮的女孩子时,会想她。
有人跟他表白时,会想她。
青春期的每一场春梦,也是她。
他是宇宙中随处可见的尘埃,偷偷觊觎着一颗格外闪亮的星星。
暗恋是一种礼貌。
杜若说,他是她唯一的朋友。
那他就要当好她唯一的朋友。
他不能说,也不敢说,他怕他连她唯一的朋友身份都没了。
这是,她留给他,唯一的一点念想。
有些梦不敢随意奢求,不敢痴心妄想,只要主人公存在,就已经足够美好。
徐京墨正沉浸在自tຊ己的思绪里,眼前突然出现一只细腻白皙的手,覆上他的额头。
他侧眸看过去,见杜若眼含关切地问他:“这么烫,你怎么又发烧了?都烧呆滞了,吃药没有用吗?”
他的心跳如同擂鼓,震耳欲聋,却只有他一个人能听得见。
徐京墨目光炯炯地盯着她,脑袋一片空白,完全不想思考什么,又有点想试探什么,他声音虚弱地开口说:“杜若,我有点难受。”
身体难受,心也难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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