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当时还认真想过这个问题,撒娇着说,“那就让令川学,他聪明,什么都学得会。”但现在得了病,连带着味觉也坏了,任何好东西吃到我嘴里,都味同嚼蜡。倒也用不着某人学了。林致远提着电脑,暗色的西装托在手上,路过我的时候颔了下首,“公司有事,你等会儿先睡,不用等我。”Mars之所以取得如今的成就,与林致远夜以继日的工作分不开,这种临时出差是常有的事儿。以往遇到这种时候,我都会踮起脚,借着为他整理衣服的由头,在林致远脸上亲一口。
我头一次见他发这么大的火气!
他一定是怕在离婚前夕,我又生出什么幺蛾子来,打乱了计划,毁了他的余生。
毕竟四年前,他没能跟着那一位出国,就是因为我。
我一直知道,我和林致远,根本不是一路人。
从见到林致远第一眼,我就知道这个人即便出身贫寒,却有一身傲骨。他的梦想,从来不是什么商业和金钱,他觉得钱俗气,向往天空,向往自由。
而我,嚣张跋扈,认为钱能驱使万物。
是我折断了他的翅膀,将他固执地囚禁在我身边。
他不爱我,委实是,再正常不过了。
我伸手抚上他的眉心,将他拧在一起的眉头抚平。
“你放心,说好的离婚,就算要死,也会等跟你离了再死,不会耽误你另觅新欢。”
我这话本是好意,但听起来倒是有些阴阳怪气。
我从小到大被家人宠坏了,说话间夹枪带棒都成了习惯。
若不是在我说完话后,林致远被我抚平的眉头又重新聚拢,我都没注意到自己这话有何不妥。
“我是说,我……你……”我企图找补,将话说得好听些,可还没想好措辞,林致远就松开了对我的桎梏,转过了身,似乎并不想跟我讨论这个话题。
我吃了鳖,只好闭上了嘴,拿干净衣服给自己套上。
卧室里开了空调,哪怕穿得单薄也并不冷。
我系着浴袍走到梳妆台前,刚动手将湿漉漉的头发梳顺,林致远就走了过来,拿着毛巾替我擦着头发。
当林致远白净修长的指骨穿过我的发丝时,我从台前的镜子里看到他手指上重新戴起来的婚戒。
我知道舔狗思想很可耻,但我还是在这一刻,下意识地想象林致远此举,是对我余情未尽。
我甚至还猜,他刚才那么失态,是否只是单纯的担心我。
担心我自杀,担心我……会死。
可这泛起的涟漪还不过一小块,就被林致远接下来的话给沉了下去。
“别再拖了,我们约好的。等爸的忌日过了,我们就去民政局办离婚。后天周五,正好是工作日。你如果方便的话,下午我去墓园接你。”
林致远说这话的时候,敛着眸子,浓密的睫毛盖住了他的下眼睑,使我从镜子里看不清他的情绪。
我只沉默了两秒,便顺着他的意,道了声,“好。”
我的配合是林致远始料未及的,我看到他擦头发的动作略微顿了一下,手就这样悬在了半空中。而后,低垂的眸子扬起,瞟向了我,似乎在等着我出尔反尔。但我没有。
我不再像之前一样大吵大闹,不再爬到林致远身上,揪着他的领带,骂他打他咬他。
我平静得仿佛自己才是赶着要脱离这段婚姻关系的先手。这让他诧异。
但也仅仅只是诧异而已。
林致远身上的衣服在捞起我的时候被浇湿了,等他去衣帽间换完衣服下来时,我已经在吃程嫂做的晚餐。
程嫂跟了我七年,做得一手好菜。连我爸都说,我的嘴被程嫂养刁了,别的菜都吃不惯,以后等程嫂老了,我可怎么办?
我当时还认真想过这个问题,撒娇着说,“那就让令川学,他聪明,什么都学得会。”
但现在得了病,连带着味觉也坏了,任何好东西吃到我嘴里,都味同嚼蜡。
倒也用不着某人学了。
林致远提着电脑,暗色的西装托在手上,路过我的时候颔了下首,“公司有事,你等会儿先睡,不用等我。”
Mars之所以取得如今的成就,与林致远夜以继日的工作分不开,这种临时出差是常有的事儿。
以往遇到这种时候,我都会踮起脚,借着为他整理衣服的由头,在林致远脸上亲一口。
因为在人前,尤其是在我爸面前,林致远从不会拒绝我的小动作。
但现在我知道,公司除了有事,还有崔时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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