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初,她刚被接到周家,敏感又不安。大院的小孩笑话她是没用的拖油瓶,没人要的可怜虫,她躲着哭,是肖沐琛哄着她,拜托她给他办‘入伍纪念日庆祝’。告诉她,他需要她,她很有用,更不是没有人要。后来,每年他入伍纪念日那天,他都会回大院,她也会盼着、期待着,给他准备不同的惊喜。哪怕他后来厌恶她,她也依旧坚持。直到她死的那一天……清晨,许向棠醒来,瞧着镜子里自己脸上干涸的泪痕,心头却莫名地轻松。
照相馆内。
沈清清换上一套大红的布拉吉,亲密挽着肖沐琛,冲许向棠笑。
“晴晴,我这裙子是你小叔特地为今天选的,好看吗?”
照相馆内的工作人员抢着回答:“好看好看!你们这对新人男俊女美,是我拍过的新婚夫妻里最般配的一对。”
“将来你们生的儿子女儿一定好看!”
沈清清抿冲着肖沐琛羞涩笑:“我倒是想生个像你的儿子,你呢,以后希望生儿子还是女儿?”
肖沐琛微微一笑,回答得一本正经:“儿子女儿都喜欢。”
许向棠倚靠在墙壁上,静静看着他们幻想未来。
也不算幻想吧,毕竟上辈子,沈清清确实给肖沐琛生了一对龙凤胎。
有儿有女,挺好。
从照相馆离开后,肖沐琛如约带着许向棠去供销社购买大学用品。
忙完回到大院,已经是傍晚。
肖沐琛把许向棠送到后,又匆忙开着离开了。
许向棠疲惫躺在床上,不知怎么忽然梦到了前世死亡那一天。
那时候,她已经病得很严重了,但她还是拖着病体给肖沐琛做了一大桌子他喜欢吃的菜,因为那天,是肖沐琛的入伍纪念日。
当初,她刚被接到周家,敏感又不安。
大院的小孩笑话她是没用的拖油瓶,没人要的可怜虫,她躲着哭,是肖沐琛哄着她,拜托她给他办‘入伍纪念日庆祝’。
告诉她,他需要她,她很有用,更不是没有人要。
后来,每年他入伍纪念日那天,他都会回大院,她也会盼着、期待着,给他准备不同的惊喜。
哪怕他后来厌恶她,她也依旧坚持。
直到她死的那一天……
清晨,许向棠醒来,瞧着镜子里自己脸上干涸的泪痕,心头却莫名地轻松。
就像彻底挣脱了某道枷锁。
她想,昨晚的那场泪应当是她潜意识里,允许自己和上辈子做最后的道别。
上辈子的许向棠,再见。
这一次,她只盼着努力报国,在科研上闯出事业,做出成就。
接下来的日子,许向棠又投入体能锻炼。
短短十几天,原本软绵绵的她还真练出几块腹肌。
高考成绩不久也下来了,许向棠超出清华分数线近三十分,被国防大学录取也是板上钉钉。
她趁着周爷爷和肖沐琛都不在家,周周续续把衣服,书等大学需要的用品寄往了国防大学。
短短三天,原本满当当的卧室就空了。
只有书桌旁放了一个大纸箱,里面装着这些年肖沐琛送她的东西。
收音机,海鸥牌照相机,肖沐琛送她的一等功奖章……她都不打算带走。
它们就留在这个房间,看肖沐琛以后怎么处理吧。
也不知道是不是人轻松了,这晚许向棠胃口很好,来了兴致,特地下厨多做了几个菜。
将最后一道醋熘茄子端出厨房时,正好遇见了回来的肖沐琛。
他扫了一大桌子菜,揉着眉心满是无奈:“我不是说了,以后不用给我办入伍纪念日的庆祝?我没时间参加这种小节目。”
许向棠愣住,抬头看了一眼日历。
巧了,今天正好是肖沐琛的入伍纪念日。
她有些尴尬:“这是我给自己准备的。”
但肖沐琛显然不信,匆匆进屋又匆匆出门,临走还撂下一句:“我带你小婶婶出门办事,你开学之前,我不会再回来。”
“嘟嘟!”
吉普车很快发动,消失在夜色里。
许向棠笑了笑,独自坐下,一口接一口吃饭。
肖沐琛还是不相信她不会缠着他。
没关系,很快他就明白,她说的都是真的。
靳南野许眠棠这部小说的情节发展引人入胜,环环相扣,令人欲罢不能。主角靳南野许眠棠每一个情节转折都出人意料,却又在情理之中。其主要内容讲 述了:他这般悠闲的模样让李明越心里没什么底,开始胡思乱想。莫不是……这杯咖啡里有什么玄机,和今天要谈的项目有关系?李明越在心里犯起嘀咕,端起来咖啡就喝了一口。滚烫的液体碰到舌尖,李明越被烫得杯子都拿不稳,因为手抖咖啡一下子撒出来落在他的大腿上。“啊!”他喊了一声,立刻放下杯子抽纸来擦拭,手忙脚乱的模样看上去像极了马戏团里登台表演的小丑。靳南野袖手旁观这一切,也没叫人进来处理,只是坐着看戏。
乔梨笙谢京御男女主角为乔梨笙谢京御,为大家带来的超精彩穿越时空小说,已上架飞卢。全书主要讲述是乔梨笙不顾生命危险,前往巫族,取得解药。苏醒后,谢京御便给了他一个承诺:“多谢梨笙,此次救命之恩我铭记于心,若以后您有性命之忧,本官也定救您。”之所以把五年前的事情拿出来说,是因为这是他们成婚之前发生的事迹。两人在一起之后。她无论再救谢京御和皇帝多少次,也没有收到过承诺。谢京御拧起眉,沉默许久,他还是认下了此事:“这是两件事,你和她,只能取择其一。”
霸道厉少宠上瘾厉铭臣的小说叫做《霸道厉少宠上瘾厉铭臣》,独家推荐的一本言情小说,剧情紧凑不拖沓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到了主房后,她不安地扯着身上的衣服,“热……好热……”厉铭臣分神将房内的温度调低了一些,额头的青筋再次蹦了蹦。被扔到床上后,夏念儿身体里的酒意好像褪去了几分,看着眼前陌生的环境,她意识到了危险,努力挣扎着恢复着自己的意识,“这是哪?厉铭臣?厉铭臣!你要做什么?你脱什么衣服?啊!”几声短促的尖叫后,厉铭臣直接用嘴堵住了那双烦人的红唇。“唔唔唔……方寿(放手)!”
陆梨秦志是作者陆梨秦志成名小说作品中的主人翁,小说情节很吸引人,是一本罕见的好书,强烈推荐!下面看精彩试读!秦志的确是个大变态。陆梨骂他变态,他好不容易降火的地方,又起火了。批了一件医生的皮,骨子里还是个肆意的主。冷漠的时候比北极还冷。柔情的时候比赤道还火热。秦志的手机快没电了,他趁着还有那么一点可怜的电量,也发了语音给陆梨。他还唱了歌,哄她。“小梨子乖乖,把门儿开开,快点儿开开,哥哥来了。”低沉沙哑的男声在房间里播放。陆梨,“……”